第二屆第一次大會駐會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討論事項:一、莊明鏡等四十二人請願為甘蔗包作業所得稅請政府減低課征標準以保工作而解民困案;決議:送請政府照本請願案減半估價辦理;二、黃萬子等請願為民等遭受漏稅嫌疑將予罰鍰請轉請省府明察冤情以恤商艱案;決議:推請黃運金〔召集人〕、陳筆、姚冬聲三議員組織小組研究報會再議;三、王有請願為合法優先承購國有特種基地,因主辦機關違背職務再行出售第三人致合法權利受侵害曾向主辦機關請求合理解決已經多年無效敬請准予審理議決移送主辦令部屬迅予切實辦理;決議:送請土地銀行負責解決;四、施柯請願為轉請臺灣土地銀行公產代管部准請承租或承購日產房屋案;決議:推請郭國基〔召集人〕、呂錦花、郭岐、陳愷、姚冬聲組織小組調查報會;五、張浩然請願為公產代管部基隆辦事處未能秉公處理出售致使請願人遭冤屈敬乞主持正義案;決議:推請張振生〔召集人〕、張富、謝清雲三議員組織小組調查報會;六、唐傳宗請願為土地銀行公產代管部誤售臺北市十二甲段四三一-一地號合併換取地致使地主不能行使所有權依法提起訴願以期合理解決案;工、唐傳宗請願為前臺灣省政府公產管理處誤售請願人所有座落高雄市三塊厝段一○○一號土地一筆請決議由政府撥地交換補償以維人民權益而昭政府威信案;決議:推請黃占岸〔召集人〕、林澄增、張富、陳世叫、葉寒青五議員組織小組調查報會;丙、其他事項:決議:一、請政府各單位首長對本會決議案,應力求迅速切實執行,並請於第二屆第二次大會工作報告時,將本會第一次大會決議案辦理情形,切實提出報告;二、省對本會決議案辦情形報告書,請提早送達本會;三、省府本會決議案辦理情形之答覆,由秘書處分類統計通知各議員;丁、臨時動議:決議:請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負責人,於下週駐委會列席說明。。